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出台,所以今天给大家补充3个一不留神就容易踩的坑,希望各位电子烟实体店店主注意:
其一,警示标志应将主语更换为商家,动词换为“销售”
之前的标语,大多是以未成年为主语,动词为“购买”,如“未成年人严禁使用”
但我们来仔细抠一下59条,59条明确写道:“不向未成年人销售”
二者的差别在哪里?
主语换了,责任人也换了。国家现在点名让商家承担责任,不许商家出售给未成年人。一旦违法,商家受罚。
细节决定成败,据格物了解,目前已经有品牌方行动起来了。
各位老爷是不是也得把警示语更换提上日程了?
其二,《新未保》中关于“烟”的概念扩大了,条文中所提及的所有“烟”,全都包含了电子烟。
也就是说,在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里,传统烟草要遵循的法律,电子烟也通通要遵守。
其三,“学校”的范围扩大了,如今不仅包括中小学,还新增了幼儿园。
下图左边是《新未保》,右边是原来的《未保》
综上,各位要避三个坑:
1.标语应换成“禁止向未成年售卖电子烟”
2.未成年保护方面,电子烟和卷烟已经同法
3.幼儿园100m内也不能开店
电子烟实体店店主速看!警示牌这三点要改,否则会被罚
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出台,所以今天给大家补充3个一不留神就容易踩的坑,希望各位电子烟实体店店主注意:
其一,警示标志应将主语更换…